「網安法」爭議中明實施 京:非限制外資
發布時間: 2017/05/31 15:21
最後更新: 2017/05/31 15:27
內地明天正式實施《網絡安全法》。新法律下,中國政府有權獲得電腦系統程序源代碼、系統進入中國市場時要經「國家安全審查」,因此引來爭議之聲不斷,外資企業反彈更大。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天回應稱,新法律並非要限制國外企業產品入華。
明天起執行的《網絡安全法》,引起外資爭議的條文包括:
●與中國公民或國家安全有關的數據,必須存儲在中國境內的服務器上。
●關鍵企業購買的所有服務都,必須通過「國家安全審查」。
●中國政府能夠要求獲得計算機程序源代碼。
英國《金融時報》直指,《網絡安全法》將加大跨國公司的成本,並賦予中國企業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風險管理咨詢公司「化險咨詢(Control Risks)」副總監卡莉‧拉姆齊(Carly Ramsey)形容,「這部法律管轄的範圍非常模糊、又特別廣泛,有可能讓企業面臨與網絡安全無關的監管執法風險。」
英媒:加大跨國公司成本
分析人士並警告稱,國家安全審查還可能讓中國政府得以深入接觸企業的知識產權。
歐亞集團網絡安全問題專家保羅·特里奧洛在研究報告中更指,中國的網絡安全監管機構,有可能提出「新的障礙,讓外國公司難以符合其規定」,限制外國IT公司開拓中國市場。
事實上,外國公司曾請求中國政府推遲此項立法。中國歐盟商會(EU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在北京的副主席常疆(Michael Chang)說,「至關重要的是,(這些法律應當是)適當的、自洽的、非歧視的,制定過程要透明。遺憾的是,它還達不到這樣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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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疑聲,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負責人今天在答問式的聲明指,制定和實施《網絡安全法》,其目的是要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而不是要限制國外企業、技術、產品進入中國市場,不是要限制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或威脅知識產權 外企反彈大
該負責人強調,安全審查的重點是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可控性、及產品提供者非法收集用戶信息的風險等;安全審查不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審查不會歧視國外技術和產品。